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记者张辛欣)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12日对外发布,对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测试车辆等提出要求,明确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自主选择测试路段、受理申请和发放测试号牌。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无人”驾驶汽车有望在更多实际道路测试。
智能网联汽车包含了不同程度的无人驾驶汽车,很多人将其通俗称之为“无人”驾驶汽车。严格意义上讲,只有达到最高级别完全无人驾驶汽车方能实现无人。目前我国所测试的大部分汽车属于有条件无人驾驶,不仅不能离开人,也要对测试驾驶人进行严格要求。
为保障道路测试安全,管理规范要求测试驾驶人始终处于驾驶位置上,随时准备接管车辆。测试驾驶人需满足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经过无人驾驶培训、无重大交通违章记录等条件。
此外,管理规范对测试主体、测试车辆等提出严格要求。比如,对测试主体提出单位性质、业务范畴、事故赔偿能力、测试评价能力等7个条件;对测试车辆提出强制性项目检验、人机控制模式转换等6项基本要求。
封闭测试是实际道路测试的前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说,在申请实际道路测试车辆号牌前,测试车辆必须在封闭场地充分测试并取得资格。实际道路测试车辆发生的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和交通事故按现行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和法规处理,由测试驾驶人及其所属测试主体分别承担对应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说,在真实交通环境中全面验证无人驾驶功能是研发和应用最重要的环节。政府部门也通过道路测试积累的数据和经验,深入分析其可能面临的新问题,及时完善管理方式。
专家表示,此次管理规范发布是行业发展的关键一步,必将推动“无人”驾驶加速走向现实生活。
三条测试主体凭测试通知书及《机动车登记规定》所要求的证明、凭证,向测试通知书载明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试验用机动车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十二条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于每年6月、12月向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报告辖区内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情况。
中国加快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制定,(记者 刘育英)中国工业与信息化部27日发布“2018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表示将加快落实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中,行业急需和通用基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加大国际标准参与度。2018年,工信部将快速推进先进驾驶辅助系统(ADAS)标准制定,积极开展无人驾驶有关标准研究与制定,协同推进汽车信息安全标准制定,尽快启动汽车网联标准研究与制定。
全国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号牌今天在沪发放,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中国智能网联汽车走出封闭测试区,郑重进入道路测试阶段。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成为第一批获得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资格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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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12日对外发布,对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测试车辆等提出要求,明确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自主选择测试路段、受理申请和发放测试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