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子抓拍违章只罚款不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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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电子抓拍违章只罚款不再扣分

    发布日期: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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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6日 03:11进入复兴论坛来源:羊城晚报手机看视频

  羊城晚报讯 记者全良波报道:24日,有深圳车主发微博称“处理交通违章不用扣分”。记者随后从深圳交警局福田大队办理窗口了解到,这并非“圣诞礼物”,而是深圳从24日开始,电子设备抓拍的违章都不再扣分。交警称,电子设备抓拍的违章行为,无法确认行为人,只可以通过罚款让车主“认数”。

  24日下午,有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刚刚处理完交通违章,发现不需要扣分。“需要扣分的赶紧去交警队办理!圣诞快乐!@深圳交警。”记者联系了微博发布者,该网上的朋友表示,她是24日下午前往深圳市交警局违例窗口,现场递交了驾驶证办理了违法打单,但让她诧异的是,单据上除了显示罚款200元之外,记分显示为0分。“现在违章停车都不用扣分吗?”带着好奇,她询问了现场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省厅硬件系统还在升级,今天处理交通违法只处理罚款,不记分”。

  “深圳交警在圣诞节派发礼物?”带着疑问,记者来到福田交警大队办理窗口,对处理交通违章不用扣分一项,工作人员直言:从今开始不用扣分。综合服务窗口一名交警对记者说,不扣分是从24日开始实施的。今后,凡是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章行为,都不用扣分。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违章行为,无法确认行为人,所以不用扣分。以冲红灯为例,电子监控设备只能拍到车牌号码,无法确认行为人到底是谁,没有确凿证据说明其就是车主本人,所以不能对电子监控拍到的车牌号码进行扣分。如果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被民警抓到现行,确认了驾驶人的,可以对驾驶人进行扣分。

  但记者了解到,《深圳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条例》第32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依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分。机动车所有人不能提供实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驾驶人姓名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经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承认的,对机动车所有人予以处罚并记分。

  对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违章行为不扣分,明显违反此条规定。对此,记者多次联系深圳市交警局,但始终没得到回应,有关人员表示领导正在开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