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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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4-0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0,0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保持稳定,主要围绕梭罗沟金矿矿山建设、开采、选矿及金精矿、合质金的销售展开。公司将采出的原生矿运至选厂,经过浮选工艺得到产品金精矿;将采矿阶段随采出的氧化矿运至堆浸场,经过喷淋浸出工艺得到产品合质金。公司将金精矿和合质金销售给下游冶炼或精炼企业,经其加工后成为可在上金所交易的标准金产品,标准金大多数都用在黄金饰品、工业用金、投资品、政府储备黄金等领域。

  公司以自身资源优势为基础,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构建了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

  公司基本的产品的原料为金矿原矿,来源为自有矿山开采。公司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对外采购的内容最重要的包含生产采剥服务、井巷工程建设服务等矿山服务以及火工材料、钢球、浮选剂等生产物资。公司依据《采购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按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年度采购计划》《月度采购计划》,并经审批后,根据《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采购类别、采购金额的不同,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比选、询价等方式来进行采购。

  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动力主要为电力。公司电力主要由属地供电企业来提供,用电价格按政府指导价格或交易市场行情报价执行。

  公司依据自己产能和市场情况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并分解为月度生产计划后下达至各部门和车间。公司生产包括采矿、选矿两个阶段。

  采矿阶段,公司委托具有矿山总承包资质的供应商从事剥离、爆破、铲装及运输等矿山作业。采剥服务供应商依据公司的生产计划定制作业方案并报公司备案(其中爆破方案须经过公司审核)。

  选矿阶段由公司独立完成。原生矿运至选厂,经过浮选工艺得到产品金精矿;采矿阶段随采出的氧化矿运至堆浸场,经过喷淋浸出工艺得到产品合质金。

  公司生产的产品直接销售给黄金冶炼加工公司或其黄金贸易企业。由于公司产品需求旺盛,客户通常主动拜访公司寻求合作。公司对客户资质进行审核,优先选择具备良好资金实力的国有企业或黄金上市公司下属公司,以及受前述企业委托采购的公司进行合作,且对全部客户执行统一的定价政策。

  对于金精矿的销售,公司与客户签订每批次《金精矿购销合同》,客户预付款项后公司组织发货(运费由客户承担),双方一同在有资质的地磅房检斤,确定产品重量,金精矿品位以双方一同指定的检验测试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公司在合同约定的点价期限内点价,产品结算价格根据四川黄金点价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5的加权平均价乘以折价系数确定,折价系数根据金精矿品位不同而有差异。

  公司将合质金销售给下游精炼企业,客户验收后双方一同监督重熔称重,确定产品重量,合质金成色以双方认可的检测结果为依据。当上金所金价行情达到公司预期,公司依照上金所黄金市场行情报价进行点价,产品结算价格依据公司点价价格扣减加工交易等费用后确定。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四川省木里县梭罗沟矿区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16〕196号),截止2016年3月31日,梭罗沟矿区金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金矿累计查明矿石资源储量1,648.10万吨,其中金金属量60,343千克;截至2016年3月31日,梭罗沟矿区金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金矿保有矿石资源储量1,331.20万吨,其中金金属量44,862千克。

  根据原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四川省木里县梭罗沟金矿区挖金沟矿段详查报告〉评审备案的证明》(川国土资储备字〔2014〕005号),梭罗沟金矿区挖金沟矿段查明资源储量为金金属量1,332千克。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梭罗沟金矿采矿许可证范围内保有金矿石资源储量935.60万吨,保有金金属量29,786千克。

  2017-2022年,公司持续开展梭罗沟金矿的地质勘查工作,梭罗沟金矿采矿权对应的矿区范围新增金金属资源量21,380千克(该新增资源量暂未评审备案)。

  2023年,公司共计投入勘查资金6,434.32万元,其中资本化投入4,900.72万元,费用化投入1,533.60万元;新增控制和推断矿石量248.5万吨,金金属量6,748千克,平均品位2.72g/t(该新增资源量暂未评审备案)。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就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210,921,901.7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6,312,441.77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4.2亿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以4.20亿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5,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明显的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途和资金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充足表现了公司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赞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真实的情况,符合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赞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会计处理难易程度与天健的过往合作情况等因素,同意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共计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1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专业胜任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黄金”)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按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可以执行。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0号)核准,四川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5,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5,172,896.2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227,103.77元,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募集资金总额40,326.75万元(含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304.0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做审验,并出具了《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IPO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11-6号)。根据《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相关联的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已使用19,358.15万元,账户余额为19,720.11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净额55.55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资产金额的投入均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将合理规划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按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循环滚动使用。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增加收益。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1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由银行或别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或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公司实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产品购买金额、产品品种、具体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

  公司拟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机构购买相关这类的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发展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具体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等。

  2、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经发现或判断有坏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开展现金管理,加强对相关这类的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轻松又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收益回报。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以上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赞同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适应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现状,提升公司沟通和决策效率,加强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企业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公司调整后的内部组织结构图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和历史合作等因素,可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下属单位或企业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与5%以上的股东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产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最重要的包含采购地质勘查、建设工程等矿山服务和相关设备、配件。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最重要的包含向关联方销售金精矿。2024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下属单位或企业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1,364.79万元,向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7,000.00万元。2023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下属单位或企业实际发生的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265.57万元,向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644.13万元。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冯希尧、杨更、吴安东、王兆成、程学权及关联监事张宇蓉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徐碧良对“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及非关联监事都同意,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四川省容大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应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应对“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注1:四川一零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4月划转出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注2:四川成都探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3年1月划转出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公司根据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对相关采购项目开展公开对外招标、公开比选等程序。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单位或企业是否能中标相关项目尚具有不确定性。基于公司与其历史合作缘由及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将此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如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相关单位或企业未中标相关服务项目,则该关联交易不发生。

  在上述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的总额范围内,公司各类日常关联交易能够准确的通过真实的情况在同一控制下(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各关联方内调剂使用,具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501.94万元、净资产966.27万元;2023年度主要经营业务收入853.60万元净利润-98.35万元。(未经审计数)

  6、关联关系: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控制的企业,后于2023年4月19日划转出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7、履约能力分析:四川一零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在选矿设备、地质钻探工具的生产及销售方面拥有非常良好的信誉和口碑,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3、经营范围:矿山机械制造,专业方面技术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金属制作的产品,机械和设备修理,租赁业务。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6,799.85万元,净资产7,400.36万元;2023年度主要经营业务收入5,330.54万元,净利润18.15万元。(未经审计数)

  6、关联关系: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控制的企业,后于2023年1月12日划转出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7、履约能力分析:四川成都探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7年,在矿山机械制造及设备修理等方面拥有非常良好的信誉和口碑,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3、经营范围:为国家建设提供地矿勘查服务;区域地质、矿产、环境调查评价及资源开发、地形及地籍测量、工程地质、地球化学、岩矿、岩土测试、数据库及地球信息系统。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51,330.32万元、净资产49,921.05万元;2023年度收入8,855.58万元、本期盈余3.52万元。(未经审计数)

  6、关联关系:系公司间接控制股权的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举办的事业单位。

  7、履约能力分析: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队系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事业单位,在区域地质、矿山地质等技术服务方面具有非常好的技术和专业能力,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7、履约能力分析:四川省容大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基础地质、地质勘查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3、经营范围: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勘测考察、设计、监理及施工、地灾治理业务、土地整理等。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5,255.55万元、净资产1,467.33万元;2023年度主要经营业务收入5,932.89万元、净利润14.69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7、履约能力分析:四川省容大鹏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矿山地质等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7,043.50万元、净资产4,232.19万元;2023年度主要经营业务收入2,522.30万元、净利润7.07万元。(未经审计数)

  7、履约能力分析:四川省天府容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专业的团队和技术储备,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川寰宇四海旅行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286.35万元,净资产为234.08万元;2023年主要经营业务收入247.47万元,净利润-15.68万元。(未经审计数)

  7、履约能力分析:四川寰宇四海旅行社有限公司系四川省容大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3、经营范围:水银洞、簸箕田地区内矿产资源普查、勘查、科研,矿产资源勘察(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科研及开发(采、选、冶)、矿产品、信息技术服务等。

  6、关联关系: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5%以上股东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及谨慎性原则,将与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7、履约能力分析: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均系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商品或服务的市场行情报价或有关部门发布的预算标准执行。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与向其他非关联方客户销售的定价方式均完全一致。

  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通过招投标、比选或商务谈判等形式与购买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方和相关方签署协议。按照每个客户需求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协议,销售金精矿。

  1、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公司从事金矿的采选及销售,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需对外采购前述矿山服务,且公司从成立起即持续向上述关联方采购相关矿山服务。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的发生系出于双方实际业务需要,与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直接相关。

  2、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公司从事金矿的采选及销售,基本的产品为金精矿和合质金,下游客户为黄金冶炼或精炼企业。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企业。前述关联方为从事黄金冶炼或精炼的企业,公司向其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的发生系出于双方实际业务需要,与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直接相关。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系根据双方实际业务需要、由双方通过招投标、比选或商务谈判等方式确定,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

  2、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公司对所有金精矿客户执行统一的定价政策,产品结算价格依据公司点价当日上金所Au99.95的加权平均价乘以折价系数确定;折价系数依照产品交付时公司与客户共同指定的检验测试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确定的金精矿品位确定。公司向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金精矿的定价方式与向别的客户销售金精矿的定价方式完全一致。

  上述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属于公司开展业务的正常需要,且各方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起到了非消极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下属单位或企业的单位或企业采购皮带运输机、材料、设备等商品和地质勘查、建设工程等矿山技术服务,是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与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直接相关,且公司历史上也向上述关联方采购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金精矿也系基于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且向关联方的销售政策与向其他非关联方客户的销售政策一致,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企业独立董事都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都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29日,四川容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45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南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希尧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报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计机构就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

  公司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拟以公司总股本4.20亿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以4.20亿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5,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赞同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共计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10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商谈协议签订相关事宜。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1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按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循环滚动使用。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

  同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审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期限、利率等条件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

  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