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对物业的新规定、新政策物业人快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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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对物业的新规定、新政策物业人快来了解一下

发布日期:2024-01-27

  2017已经取消了物业资质,但这并不意味着物业行业就此中断了,物业管理还是很重要的一项,这样对于小区可以有效的进行更好的服务于管理,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都有一项,2018年物业新规定已经实行其中多项利益与你有关!下面就跟随极致小编共同来看看2018物业法新规定吧。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或者房地产行政主任部门(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行政主任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二)对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它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

  二、物业管理用房由建筑设计企业无偿配置,其费用列入开发建设成本,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抵押,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变更用途。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从物业管理用房中安排,其面积不低于二十平方米。

  新建的物业,建筑设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特殊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两万平方米以下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不低于八十平方米;超过两万平方米至二十万平方米部分,按照千分之四的比例配置;超过二十万平方米至三十万平方米部分,按照千分之三的比例配置;超过三十万平方米以上部分,按照千分之二的比例配置;

  (二)应当相对集中,具备通水、通电、通信、采光、通风等基本使用功能和办公条件,配置独立合格的水、电等计量装置。

  三、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尚未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业主权利、承担业主义务:

  (一)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征收决定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

  (四)基于与建筑设计企业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人;

  (一)提议召开并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收益情况享有知情权、参与决定权和监督权;

  (七)参与共同决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及时制止并向有关行政主任部门报告;

  九、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筹集金额百分之三十的,业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以及业主大会的决定续筹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一并转移给物业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