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乘载规定有哪些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技术文章

机动车乘载规定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4-02-06

  ①载重量规定载重量是指车辆除本身整备重量外的最大限度的装载货物的重量。《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又具体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允许超出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重量。

  ②载物高度规定《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载物高度,根据不同车种分别作了如下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允许超出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允许超出4.2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允许超出2.5米;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允许超出1.5米;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厢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允许超出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允许超出4米。

  ③载物长度和宽度规定载物超长或超宽会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为此,《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汽车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摩托车载物,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允许超出车身。

  ④特殊货物装载规定特殊货物一般是指运载时体积超过了上述的规定而又不能解体的货物,对于体积超过规的物品,《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①载人数量规定《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允许超出核定的人数。“核定的人数”是指经车辆管理部门对机动车进行检测验证后,车辆行驶证所标明的机动车载客人数。《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还对免票的儿童人数作了规定:公路载客汽车不允许超出核定的载客人数,但依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依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允许超出核定载客人数的10% o

  ②货运机动车载人规定《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规定中“附载作业人员”是指根据搬运货物等需要,货运机动车在载货的同时,可附带搭乘货物装卸人员。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又具体规定: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一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③使用安全带的规定安全带是指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将车上人员固定在座位上,防止其因车辆颠簸、转弯、制动甚至发生撞击、侧翻、颠覆等意外时与车内其他人员、物品相撞或者被甩出车身的一种安全防护装置。使用安全带能够大大减少和避免汽车发生事故时给驾驶人和乘客带来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