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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02

  数字显示:2005年-2006年,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共完成投资129.8亿元,为目标任务125亿元的104%;新、改建农村公路5.1万公里,为目标任务3万公里的170%;解决建制村通水泥(油)路2.08万个,为目标任务1.51万个的138%。今年前5个月,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33.7亿元,为年度目标50亿元的67.5%,同比提高14.6%,已完成路基17065公里、路面13768公里。其中:“村村通”项目完成投资20亿元,完成路基14549公里、路面11132公里,解决通水泥(油)路建制村2341个;伏牛山生态旅游公路建设项目自年初累计完成投资9165万元,完成路基149.3公里,完成路面68.2公里;郑开大道两侧农村公路项目完成投资236万元,为计划目标的12%,完成路基16.2公里、路面4.9公里。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今年全省建制村将实现通水泥(油)路。“村村通”工程最后决战之际,有关部门就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解释。

  据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工作办公室负责的人介绍,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村道,必然的联系到农业生产和农民出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为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省政府提出用三年时间全省实现“村村通”,即:2007年底全省建制村通水泥(油)路。

  我省实施的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即建制村通水泥(油)路工程,是指行政辖区内建制村与外部连接的一条主要出口道路建设为水泥(油)路。“村村通”的具体标准是:起点为建制村外部的国、省、县、乡、村等道路,2005年以前实施的建制村通水泥(油)路,终点为建制村所在地;2005年(含2005年)以来实施的建制村通水泥(油)路,终点为建制村村委会或小学校。

  有些群众反映:要实现“村村通”了,为什么我们家的路没有通?这是由于受资金等方面的制约,全省农村公路发展需要分步实施,目前,我省的“村村通”建设只是一个阶段性目标,先解决建制村的通达问题,2007年全省建制村实现“村村通”后,将逐步向自然村延伸,并实施联网路建设,让更多的农民群众走上好路。

  有些群众说:我们村以前通了油路,可现在坏了,算不算“村村通”?2004年,交通部门组织了全省所有建制村通达情况的普查,对当时损坏较为严重或没有通过水泥(油)路的建制村,作为2005年-2007年我省“村村通”建设的重点。群众所反映的这部分路,当时整体路况较好,满足群众的出行和生产生活,但由于管理养护不到位、建设标准低、交通量的增多及自然因素等多种问题导致目前损害严重。对此,我们虽然认定已经实现“村村通”,但是将按照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分别由省、市安排专项资金,逐步改善修复。同时,也希望广大农民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请广大农民群众放心,各级党委、政府一定会让我们走上好路的。

  对这一问题,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的答复很明确:各级政府是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的责任主体。

  2005年4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政府关于逐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豫政[2005]19号)已作出了明确规定。文件指出:各市、县、乡人民政府分别作为县道、乡道、村道建设的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领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认真抓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各市、县农村公路建设第一责任人为分管副市、县长,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负全部责任。各市、县交通部门分别是县道、乡道和村道的直接责任单位,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省政府的文件同时还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农村公路建设年度计划,落实好配套资金,对工程资金、进度、质量负全部责任。各市、县、乡要将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工期、投资额和资产金额来源、项目法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实施工程单位、监理单位及其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在市级或县级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当地群众的监督。

  从2006年起,省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省辖市年度责任考核目标。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成绩突出的,省政府给予表彰,并在资金切块上给予倾斜。对没有完成计划目标的,责令限期完成,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直至停拨建设资金。对于出现资金挪用、偷工减料、质量低劣等问题的项目,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据介绍,为规范、指导全省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2005年省交通部门制定了《河南省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建设指导性原则和技术方面的要求》,其中主要技术指标为: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路基宽度不小于5.5米(特殊路段不小于4.5米)。水泥混凝土面层厚度不小于18厘米,混凝土标号不低于25MPa,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厚度不小于15厘米;沥青路面层厚度不小于3厘米,沥青路面基层厚度不小于18厘米。

  有的基层干部和群众说:为何需要按这样的标准建设?事实上,国家对公路建设有明确的标准,我省是按照这一个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借鉴我省已建成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安全设施、绿化、质量检验与项目管理等方面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通过经济、技术和广大农村交通的基本需求等方面充分论证后,从项目规划、计划实施、设计及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等方面全方位提出了适应我省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建设指导性原则和技术方面的要求。有些同志反映:我们那里经济条件好,可以修宽一点吗?省交通部门制定的“村村通”建设标准是指导性意见,是强制性的最低标准,各地可结合本地情况,提高建设标准。全省不少市,如安阳市、焦作市等在“村村通”建设上提高了建设标准,路面在4米以上,有的达到6米,水泥路面厚度达到20厘米。

  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工作办公室负责的人介绍说,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的资金,一是“十一五”期间,国家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每年安排我省9亿元资金;二是省交通规费补助资金,“村村通”工程省补助标准为每公里8万元-10万元;三是地方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市、县政府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四是利用绿化权、路边资源开发等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吸引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捐资;五是省政府明确要求,对设计、评审、招投标费用涉及国家机关或财政供给事业单位的一律减免;六是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自愿捐资、备料、出工投劳。

  我省制定的“村村通”补助标准一般县为8万元,贫困县为10万元。为什么同样修“村村通”,补助标准不一样?这主要是考虑到贫困县经济条件较差,省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扶持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修建“村村通”需要群众拿钱吗?对这一问题,应该这样理解:农村公路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大家的事需要大家办,政府、行业、社会和广大群众都有责任、义务共同建设、管理好农村公路。这样的一个问题需要区别对待,有些地方,通过省补助,市、县财政资金,社会捐助及建制村村集体积累等多种方式,可以足额筹措建设资金,群众不用拿钱;但是,还有一些地方,由于多种原因,政府、行业和社会等方面不能全部解决建设资金,需要各基层单位和基层党组织通过民主协商动员群众自愿捐资或以出工、备料等形式解决不足部分建设资金,用自己的双手改善与自己生产生活紧密关联的农村公路。对此,总理在四川大巴山区视察谈到农村公路建设时指出:“公益事业要靠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农民以自己的双手改善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直接受益的、像乡村道路这样的公益设施,不能算增加农民负担。农村公路建设要学会用民主协商的办法,从为贫穷的地方服务的实际出发来解决。”但是,即使让群众拿钱,必须充分的发挥民主,不能违背群众意愿,不修群众不愿意修的路,不能强行集资、强行摊派,不能增加农民负担。

  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说,为确保“村村通”工程实施的严肃性,把为群众谋利益的好事、实事办好,2006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实施意见》(豫政办[2006]87号),进一步规范了我省建制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工作。

  验收组织和原则: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县人民政府分级负责,交通、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应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市、区)实现辖区内建制村通水泥(油)路目标后,应将建制村通水泥(油)路验收结果在县(市、区)电视台和省辖市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同时公布群众咨询电话和所在省辖市交通部门举报电话。省辖市实现辖区内建制村通水泥(油)路目标后,应将建制村通水泥(油)路抽验结果,在本市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同时公布群众咨询电话和省交通厅举报电话。社会各界对建制村通水泥(油)路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公布机关提出,也可向上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反映或举报,上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应对反映或举报情况予以核实督察。

  验收范围和标准:2005年(含2005年)以来实施的建制村通水泥(油)路的各项指标应符合《河南省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建设指导性原则和技术方面的要求》,2005年以前实施的建制村通水泥(油)路应契合设计标准或者原技术规范(路况差的要逐步完善提高)。建制村通水泥(油)路的外观要求:路容路貌整洁,路面平整,路肩和路基边坡平顺,边沟和桥涵畅通,路旁两侧宜林路段有绿化,道路安全、畅通。

  验收实施步骤:分为县(市、区)验收、省辖市抽验和省重点抽查三个阶段进行。

  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说,为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巩固建设成果,2006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06]100号),要求建立责任以县级政府为主体、资金以公共财政为主体、养护以市场机制为主体、监管以交通公路部门为主体的管养新体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规范化、长效化。《方案》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资金主要由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和汽车养路费补助以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等构成;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并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今年,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已全面展开,年底前完成。

  目前,根据《方案》要求,省交通部门按照县道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公里100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了2.8亿元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同时,省交通部门还将尽快制定农村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全面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我们始终相信,随着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管理养护新体制和新机制的建立,必将使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步入正常化和规范化,农村公路必将实现可持续发展,广大农民群众将会更加久远地享受到农村公路建设的成果。

  5月30日,省委书记徐光春视察平顶山农村公路时指出,村村通油路或水泥路,通的是致富路,建的是连心桥。“村村通”工程既为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基本保障和前提,又在党委、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搭建起了一座心心相印、息息相通的桥梁,使党和政府的阳光普照到广大农民群众心里,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我们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固。徐光春书记强调,今年我省计划改造和建设农村公路2万公里以上,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村村通”工程作为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来抓。

  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工作办公室负责这个的人说,我省交通公路部门将按照徐光春书记在农村公路建设上“抓质量、抓管理、抓养护、抓联网”的指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改善工作,完善措施,确保“村村通”工程按时完工,为农民兄弟的出行和农村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高亢李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