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电驴”之患:新国标难执行改装、停放混乱难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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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电驴”之患:新国标难执行改装、停放混乱难禁!

发布日期:2024-04-08

  刚刚过去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天能公司主席张天任在《关于尽快修订〈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建议》中提出,目前电瓶车行业标准中存在诸多安全问题,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低质锂电池、爆炸事故频发、修改时速、修改功率、电压等问题。

  电动自行车,也就是“电摩”,也就是“电驴”,因为它方便、便宜,慢慢的变成了城市和农村居民最喜欢的交通方式,然而,近年来,随着“电驴”引发的火灾事件频发,尤其是南京市雨花台区发生的“2·23”火灾,导致15人死亡,44人受伤,再次引起了全国范围内对“电驴”消防安全问题的重视。

  “南京大火之后,人们将注意力集中在电动车的停放、充电等问题上,却没有引起大众的重视,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这一些问题。”徐荣,一位长期研究电动汽车产业的资深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

  但是,也有人反对,认为电瓶车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叫“摩托车”,应该叫“自行车”才对,而国内的产业标准和这个定位息息相关,到底该不该实施?如果有的人觉得这是一件很慢的事情,那么这件事情就不会发生,如果这件事情发生了,那么这件事情就会变成一场灾难。

  据国家消防局统计,2023年,共有2.1万起电瓶车火灾事故,同比增长17.4%。而在日常的调研中,消防部门也注意到了一些问题,如线路老化,电池短路,过度充电,充电环境,电压不稳定等。

  2018年,工信部、公安、工商、质检(国家标准委)等四个部门制定了《电瓶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保证各参与主体的利益最大化,满足那群消费的人基本出行需要,并保持其非机动车性质。业内称其为“新国标”的《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

  根据新国标,电瓶车的前后轮中心间距应在1.25 m以上,车身宽在0.45 m以上,整车重量(包括电池)不超过55 kg,最高速度不能超过25 km/h,电池的额定电压不高于0.35 V,电池额定电压不高于48 V,符合上述要求的电瓶车即为“新国标车”。

  可以看到,新国标把电瓶车限定在了低速、轻便、短途、低功率的交通工具上,是一种介乎于人车和摩托车之间的产物。新国标制定的初衷,就为了保证产品在机械、驾驶、电气、消防等每个方面的安全性。

  关于新国标,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说法是新标准“滞后”,不符合市场的需要。二是在实施国家标准的过程中,对“自行车”的属性进行了正确的定位。前者的声音比较大,且多出自业界。其实,新国标实施得不够好,有些汽车厂商在新国标下私自做了一些调整,有些车主甚至在新国标规定的情况下,还会自行改装。

  “新国标对车辆的重量、速度、踏板、后视镜、声音等都有明确的要求,但这并不符合我们的实际要。”张天任是行业代表,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多名行业的人说,新国标中关于电池容量的规定并不切合实际,而且对电动车的续航能力也有一定的限制。

  新国标规定,电动车的时速不能高于25公里,这个速度跟一个成年人跑步差不多,这让许多消费者难以接受。

  徐荣解释道:“这和中国现有的道路资源有关,在很多城市,尤其是老城区,道路都比较狭窄,想要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分开已经很困难了,而摩托车、电瓶车等交通工具,更是难上加难。”

  新国标对电动车的电池容量有一定的限制,但对电动车的续航能力也有一定的限制。“按照新国标的规定,按照48 V/12 A的标准,充电时间能达到30公里。”徐荣表示,如果碰到深沟、上坡、遇到交通信号灯时制动等状况,电池会有一定的损耗,实际续航时间可能会更短,而这对普通上下班的人而言,30多公里的路程是个大问题。

  与此同时,55 kg以下的整车重量限制,就像一道“紧箍咒”,将电池安全容量限制在某一区间内。徐荣说:「假如我们用更大的电流,电动车的重量就明显超过标准了。」在这种情形下,电动汽车公司还“不得不”在没有经过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减轻重量。

  张天任说道:“车身重量不超过55 kg,这就导致了车架的厚度越来越小,承载力越来越低,抗冲击能力也慢慢变得弱,这就增加了电瓶车的安全性。”

  为此,张天任提出,将全套电瓶车的最大重量从55 kg提高到65 kg,保证各种技术路线(如:铅电、锂电、钠电)的电池,在其容量至少20 Ah (48 V20Ah电池续航里程可达50 km)的基础上,均可装车,并对电池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过充、过放、短路等。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是工信部牵头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现已进入评审阶段,将填补国内在这方面的研究空白。

  为追求更远的距离,更快的骑车,有些人更倾向于改造电动车及其电池,或购买新的电池,以取代原来的电池。而且,非法改装的汽车,或者是电池,都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徐荣表示,对电动车做改造,目前最常见的一种改造方法,就是将“铅酸”改成“锂电”,而目前不少城中村的电动车修理铺都有这样的业务,这明显是违法的,“如果改成了质量较差的锂电池,那就更危险了,这也是消防安全问题。”他认为,目前电动车市场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缺乏安全准则规范,各企业都是依照国家的建议或者自己制定的标准做生产。

  《第一财经》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市面上大量违法、质量低劣的锂电池,都是从地下工厂生产的。

  记者在位于东莞市清溪镇一处被围墙包围的工厂中,发现了一家废旧电池拆卸工厂。在这里,电池被拆成了几个小块,然后又被拆成了电池,再进行了一些简单的处理,然后将电池堆成了一堆一堆的,用保鲜膜包裹着。“我们只是帮助顾客拆卸电池,纯粹从原材料开始。还有一些锂电池厂商,也从我们这里购买了一些,用来生产电动车。”老牟说道。

  老牟的客户是一位“倒爷”,也就是锂电行业的大佬。在东莞塘厦,此公司的库房里,堆放着一大堆锂电池,“这都是废旧电池的回收,我们的客户都是电瓶车的电池厂商。”老牟的顾客“倒爷”直截了当地对记者说道。

  “锂离子电池的回收还不够规范。”一名从事珠三角20多年动力电池行业的陈总,对《第一财经》记者说,回收后的废品率很高,因为有大量的电池是无法用仪器检查出来的,只有在使用者自己使用的时候,才会被检测到。

  陈总表示,部分生产车用锂电池的厂家,会把内阻不齐、电压不合格、不合格的电池,出售给那些不具备生产资格的小厂家,“他们会把电池串起来,打包成电池组,然后再把它们卖给其他小品牌的整车厂,以及诸如维修点、销售门店等证券交易市场”。

  陈总解释道:“电瓶车上,拆掉的电池比较多,但具体有多少,我们还没有统计,就拿一辆电动车来说,他们的废旧电池,大部分都是用在电动车上的。”

  除了消费者自己进行改装之外,还有一些电动汽车经销商也会为广大购买的人提供“改装服务”。

  从事电动车零部件制造多年的张栋表示,目前的电动车厂商基本上只做“配件组装”,一般的汽车厂商并不会自己制造电池,一般都是直接从电池厂商那里定制,或者直接从电池制造商那里购买,或者单独购买一块电池,然后自己组装。

  张栋说道:“目前电瓶车的厂商很多,包括南北两个地区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还有别的的中小型企业,市场之间的竞争很激烈,很多街头都有电动车销售点,大家都是以价格为基础,以最优惠的价格购买电动车,如果厂商想要赚钱,要么减少相关成本,要么让经销商赚到钱。”张栋说道。

  他补充道,目前有不少厂商,都是为满足新国标,把电动车的重量做得更轻,出厂时不配电池,也不配车上的原装电池,等卖到经销商那里,售货员就会帮你换一块大一点的电池。

  今年四月,新的电瓶车国家标准中,对蓄电池的工作电压一定要达到48 V以下,但具体的容量没有具体说明。现在市场上广泛使用的是48V12Ah、48V24Ah两种规格,记者走访的几家电动车店里,大部分锂电电动汽车用的都是这两种规格。更大容量的电动汽车“跑得越远”。

  在东莞一间雅迪电动汽车经销商,当记者问及能否将“跑得更远”的电瓶做改造时,一名女性售货员指向一辆电瓶车的电瓶,表示可以更换成锂,有60 V和72 V两种,72 V的就是6个电池堆叠在一起,但要提前预定一个星期才能到货。”很显然,这两种型号的电池,都不符合48 V的要求。

  在台铃的一家电瓶车经销商,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能够帮顾客换一种容量较大的电瓶,「转换成72伏的,行驶一百多公里都没问题。」“其实这也是电动车行业的惯例,顾客要开更长的路,我们就加更多的电池,仅此而已。”

  南京电单车起火事件之后,全国范围内都加大了对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力度。

  湖南省一座城市的一名街道消防队队长赵璇,对这次的整治也感到了压力,“主要是我们这一片区域的电动车太多了,而且大部分都是老旧的,哪有这么大的空地?”

  赵璇在街道上做了很多年的消防安全工作,“减少火警率”也是他每年一次的重要考核目标,“乱停乱放的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我担心有一天会出车祸。”

  第一财经记者走访了赵璇所在的区域,发现大部分都是一些老旧的住宅区,“有些都有十几二十年的历史了,最近电动车也多了起来,不过从去年开始,我们只建了五六个雨棚,根本不够用。”当停车位不够时,就会将车停在一楼的大堂里。

  赵璇向小区的物业经理反映过,他们一直在劝说,让他们别把电动车停在架空楼,但小区里已经只有少数的空间供电动车使用了。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在高层住宅区,要有专门的停放、充电设施,要有专门的公共区域。电瓶车储存和充电的场所,应单独设立,且应与高层民用建筑物有一定的安全间距;如确有必要,必须在高层民用建筑中设置时,应与建筑物其余部位作防火隔离。

  赵璇以前的上司还在消防队工作,现在是一支队伍的消防监督员,他对《第一财经》记者说,“我们所处置的电动单车火灾,大都是由于充电或电池出了问题。”

  更让这位消防监督员头疼的是,对电动车的违章停车,有时也会遇到束手无策的情况。“在高层民用建筑中,电瓶车是违法的,但针对多层(3-6层)、一层(3-6层)和一层(单层)的法律依据是不够的。对于多层、单层的民用建筑,其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井和紧急出口能否允许电动车或电动车充电,目前尚无定论。

  为解决电动车在居住小区停车难的问题,部分地区还提出了在新住宅区建设电瓶车定点和充电设施的建议。

  “我们也想过,把电动车停在新的小区里,把车停在消防通道里,让人和车分开,不让车进入小区,如果一栋楼里有一扇常开的防火门,那就不用走前面的楼梯了,还在于造价太高,公司不愿意这么做。”这位消防监督员表示,电瓶车虽然是个新产品,但在社区里投入的资金却是永久性的,毕竟要留出足够的空间,建造相关设施,进行消防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