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属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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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属于什么

发布日期:2024-03-08

  超限:指车辆载重超过道路的极限值。主要研究的是车辆荷载与道路的关系,关切道路的正常使用。超载:指车辆装载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的货物。对超载的评估大多分布在在车辆的性能和由此带来的行驶安全性上。

  重载和超限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实现中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不仅司机对此知之甚少,就连执法人员有时也难以辨别。

  1、超载和超限的法律来源或法律依据不同:“超载”一词来源于国务院第《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条例》条第30条。 ……的载重质量”,第三十一条规定“非机动车一定要符合……”。“超限”一词出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公路法》号第五十条,其中规定“超过道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汽车渡轮的载重、高度宽度和长度限制的车辆不得在标准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中行驶……”。

  2、超载和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不同:超载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车辆的载重量来确定的。例如载重不足1000公斤的小车,载重1200公斤。它超载了;超限标准技术参数是根据道路设计技术标准确定的,不一样的等级道路(含桥梁)的设计限载标准不同。

  3、超载和超限的客体不同:虽然在载货上都有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的表述,但超载既包括载货超载,也包括旅客超载;在货物运输中,客运中没有超限规定。

  4.超载超限执法主体不同:根据国务院令第《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条例》号第八条规定,超载执法主体为公安机关;机制。此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综合执法授权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部门只能依法执法,不能越权。

  5、超载和超限的法律责任不同:根据国务院第80条《公路法》,超载的法律责任包括《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5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并可根据国务院第80条第《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条规定,驾驶证不足1个月的,吊销驾驶证的同时处以罚款或者警告,所以超载只是法律责任在行政法规;根据《道路交互与通行管理条例》第76条和第85条的规定,超限的法律责任是罚款3万元,造成道路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超过限额在行政法和民法上具有双重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