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课堂开课啦!关于货车超载的法律问题分析和知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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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课堂开课啦!关于货车超载的法律问题分析和知识普及

    发布日期: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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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车超载的问题由来已久,关于超载的法律知识大家又知道多少呢?快来和小编一起学习下!

  那么核载重量怎么样来判断,是简单的以行驶证上的核载重量来判断还是车辆真实的情况来判断?一般而言,是否超载应根据行驶证上的核定载质量来比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允许超出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即“超载”是以机动车实际载物质量是不是超过该车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来判断,并以实际载质量超过核定载质量部分与核定载质量对比计算超载率。比如:

  某车辆行驶证显示,该车总质量为3985kg,整备质量2490kg,核定载质量为1365kg。该车过磅显示(电子汽车衡),原告驾驶的货车实重4420kg。则计算该车超载情况:(4420-3985)÷1365×100%=31.86,即该车载物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435kg,超载率为31.86%。

  《张培兴与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处罚一审行政判决书》 (2015)绍诸行初字第59号

  但在实践中,有些法院认为超载不能仅凭行驶证记载进行推断,应需要更加专业分析后综合判断,即车轴数量多少、是不是真的存在挂车等,都会影响到超载认定的结果。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上海军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6)沪02民终1417号

  那么由谁来认定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五条第一款“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是否超载应由交警部门进行认定,如果所涉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未作出超载认定的,法院亦无法认定存在超载。

  因为超载而出现事故,进而涉及到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超载人是否一定承担相应的责任?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因为超载导致的损失属于《侵权责任法》而非《合法法》规制范畴;其次,既然是侵权导致的责任,并由《侵权责任法》来规制,则超载了并非一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是否有超载行为、超载后果、因超载导致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超载人的是否有过错四个要件,概括起来就是行为、结果、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只有符合了四个要件,超载人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机动车载人不允许超出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