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下电子秤收费几十元 商户质疑“体检费”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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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下电子秤收费几十元 商户质疑“体检费”太高

发布日期:2024-02-14

  检定没问题后,作业人员将在电子秤上贴上合格标签 河南商报记者 王春胜/摄

  昨日,郑州市纬三路海鲜商场商户致电河南商报,称商场管理方安排检测作业员对商户的电子秤进行检定,收费10元、40元、80元不等。“检测一下电子秤,把砝码放上去,就收费几十元?”

  昨日正午,河南商报记者在郑州市纬三路海鲜商场看到,两名作业人员将不同分量的规范砝码放在电子秤上,进行检定,检定无问题后,在电子秤上贴上标签。

  “检定没问题的话收费,有问题的话自己去校,校好后再来检定。”作业人员说。

  两名作业人员所开发票为“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收据”,盖的章为“郑州市质量技能监督查验测试中心发票专用章”。他们称自己是郑州市质量技能监督查验测试中心的查验人员,而非商场管理方。

  “检测一下电子秤,把砝码放上去,就收费几十元?这钱也太好赚了。”多名商户表明不满,称商场常常有工商部门来查看电子秤,但都不收费。他们忧虑,自己若不参加检定,会被罚款。

  昨日下午,郑州市质量技能监督查验测试中心作业人员称,工商部门的查看成果并不具有法定效能。电子秤属强制检定规模的计量用具,检定周期最低应半年检定一次。但是,因需求商户提出请求,且检定收费,商户比较冲突,因此在实际中很难施行。

  据该作业人员介绍,此前,全省展开计量惠民工程,曾对商户进行过两次免费检定。而这次到商场收费检定,是市里为文明城市检验展开的专项活动。

  该作业人员供给的河南省物价部门的发文显现,50公斤以下的电子秤检定费用10元,50~100公斤的检定费用40元,100~1000公斤的检定费用80元。(报料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则:归于强制检定规模的计量用具,未依规则请求检定或许检定不合格接着运用的,责令不再运用,能够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作业计量用具目录》显现,下列作业计量用具,凡用于交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督测定的,实施强制检定。包含秤、出租车路程计价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细则》第四十条规则,运用计量用具请求检定,应当交纳费用,详细收费方法或收费规范,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会同国家财政、物价部门一致拟定。